2016年3月2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网站消息,“食药署”拟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产生误解、医疗功效的认定基准,该基准已于2012年9月28日发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食药署”参照欧美日韩等国相关规范及食品广告标示咨议会审议意见,拟对原基准的第四条附表一、二进行修订。主要内容是:增列“一般营养素可明确的生理功能例句”,如新增营养素成分应标示每日最低摄取量、新增蛋白质、锌、铬的功能描述例句;明确营养素成分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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