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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会议进展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9年4月27日)

2019年3月25日至29日,第51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来自48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及33个国际组织的3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届会议。

本次会议重点研究议题包括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统一商品标准和GSFA中相关食品添加剂规定、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优先评估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讨论主要议题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   通过会议议程(议题1)

委员会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并同意了成立两个会间工作组,包括:1.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INS)(比利时主持); 2.建议JECFA优先评估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国主持)。

二、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其他委员会提出的事项(议题2)

(一)      第41届CAC提出的事项

第41届CAC会议请本委员澄清,对于同组的食品添加剂增加或删除其中某一个品种的程序。本委员会指出在程序手册中已包含了增加某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到某一组食品添加剂中的程序,对于JECFA建议CCFA增加的某一组食品添加剂,会在议题3(a)“来自FAO/WHO和JECFA会议的相关事宜”中讨论,讨论结果将在会议纪要和相应的附件中记录。

(二)        第50届CCFA提出的事项

第50届CCFA请法典秘书处商JECFA秘书处准备关于审查所有GSFA中组食品添加剂的文件供本届委员会讨论。本委员会讨论了该文件并同意由法典秘书处进一步更新文件CX/FA 19/51/2 附件1中表1的内容,包括:修改环己基磺胺酸盐的注释与JECFA中的“以…计”一致;对JECFA评估的六类食品添加剂增加相应的注释。此外,本委员会还决定由GSFA电子工作组负责统筹考虑关于蔗糖脂肪酸酯(INS 473)、蔗糖低聚酯I型和II型(INS 473a)和蔗糖甘油酯(INS 474)的使用规定,同时为上述3中食品添加剂建立相应的组名称。

(三)        第26届CCFO(脂肪和油脂委员会)提出的事项

CCFO委员会提出磷脂(INS 322(i))、柠檬酸三钙(INS 333(iii))和柠檬酸三钾(INS 332(ii))在《食品添加剂功能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CXG 36-1989)中没有抗氧化增效剂功能,请INS电子工作组考虑。

三、   来自FAO/WHO和第86届JECFA会议的相关事项(议题3a)

JECFA秘书处通报了第86届JECFA会议的结果,并告知本委员会JECFA正在修订《食品中化学物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EHC240)中的一些章节,包括剂量反应模型和基准剂量方法应用指南、暴露评估、酶制剂的评价指南。

JECFA秘书处向本委员会通报了碱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BMC)(INS 1205)目前的评估结论是基于申请和材料提供者提供的使用量得出的。目前毒理学数据显示BMC吸收量低,并且即使在最高剂量下也没有显示出任何对于健康的不良影响。JECFA秘书处还强调安全性评估只涵盖了BMC申请的使用范围和用量,即用于为固体膳食补充剂包衣或上光、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用于食品强化的微量元素胶囊化等。经第86届JECFA会议评估的食品添加剂详见下表:

表1 经第86届JECFA会议评估的食品添加剂

INS

食品添加剂名称

对CCFA的建议

1207

阴离子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MC)

为证实残留单体丙烯酸甲酯致癌的可能,还需要更多数据。第86届JECFA会议无法完成对该物质的评估。

1205

碱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BMC)

ADI为“不需要限定“,制定了新的质量规格,建议将BMC纳入GSFA表3在第3步征求意见,征集表3例外的食品类别中BMC的使用情况及用量。

127

赤藓红

维持原ADI,0-0.1 mg/kg bw。

132

靛蓝

维持原ADI,0-5 mg/kg bw。


万寿菊和玉米黄质来源的叶黄素和叶黄素酯类(合成)

ADI为“不需要限定“,原万寿菊和玉米黄质来源的叶黄素(合成)的组ADI取消,将万寿菊和玉米黄质来源的叶黄素和叶黄素酯类(合成)纳入GSFA表3在第3步征求意见,征集表3例外的食品类别中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用量。

1206

中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NMC)

临时ADI为“不需要限定”。

420(ii))

山梨糖醇糖浆

ADI为“不需要限定”。

134

螺旋藻提取物

临时ADI为“不需要限定”。JECFA要求在2019年12月之前提供分析数据。

 

四、   第80届JECFA会议通过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草案(议题3b)

JECFA秘书处通报了第86届JECFA委员会通过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包括制定了24个香料质量规格、修订了3个香料质量规格、维持了45个香料质量规格;制定了6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碱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BMC)(INS 1205)、决明胶 (INS 427)、赤鲜红 (INS 127)、木松香甘油酯(INS 445(iii))、 靛蓝(INS 132)、万寿菊来源的叶黄素 (INS 161b(i)),取消了决明胶的临时质量规格,制定了5个食品添加剂临时质量规格:阴离子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MC)(INS 1207)、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INS 472c)、变性淀粉、中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INS 1206)、螺旋藻提取物(INS 134)。本委员会同意将上述状态为“完整”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提交第42届CAC会议在第5/8步采纳。

五、   认可和/或修订法典标准中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最大限量(议题4a)和协调一致产品标准和GSFA中相关食品添加剂规定(议题4b)

本委员会同意了在香辛料产品标准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修改如下:“列于GSFA表3中的抗结剂可以用于符合本标准的粉末状产品”;采纳了干制或脱水蒜、干制牛至、干制罗勒、干制丁香中等香辛料产品标准草案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未采纳干制或脱水姜标准草案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因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硫是作为食品添加剂还是加工助剂使用尚未明确,需要香草和厨用香料法典委员会(CCSCH)澄清。同时告知CCSCH如果作为加工助剂使用应符合《用于加工助剂物质指南》(CXG 75-2010)。

本委员会还讨论了如何区分香辛料产品标准属于香草还是香料,法典秘书处指出CCSCH有这两种产品的简单列表,其中牛至和罗勒列在厨用香草名单中,另外三种产品列在香料名单中。

本委员会讨论了乳和乳制品委员会(CCMMP)、糖委员会(CCS)、矿物质水委员会(CCNMW)、植物蛋白委员会(CCVP)以及谷物、干豆和豆类委员会(CCCPL)涉及的23项产品标准,并向第42届CAC提交采纳18项产品标准;将GSFA表3的附表标题修改为:“本节只列出了不在GSFA表3附件中对应食品类别的产品标准。GSFA表3附件中食品类别对应的产品标准使用表3中的食品添加剂时,应符合表1、表2中对应的食品类别的规定。请注意产品标准与GSFA协调一致的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并非所有的商品标准都已列在本节中。”

本委员会同意了建立电子工作组,由澳大利亚主持、美国和日本联合主持,讨论以下内容:工作计划中的产品标准;如何应对产品委员会在未来工作中修订或制定新的食品添加剂规定时与GSFA产生分歧的情况等。委员会还同意建立实体工作组,由澳大利亚主持,讨论电子工作组报告和由产品委员会提出请本委员会采纳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六、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GSFA中增加和/或修订食品添加剂规定的提案(议题5a-b)

美国作为GSFA实体工作组主席,在大会前主持讨论了议题5a、5b ,工作组共完成了155项已进入程序步骤中/已采纳的规定、102项新制定/修订的规定,其中重点讨论内容如下:

在讨论食品类别01.1.1液态乳(原味)中使用柠檬酸三钠(INS 331(iii))时,有代表提出在乳中添加该食品添加剂的目的是防止结块和沉淀,该用法安全、具有技术必要性,且已广泛应用于热带地区。一些代表则指出该食品添加剂的添加目的是调整热带地区牛乳中的低柠檬酸和高钙成分,因此对于非热带无需调整柠檬酸成分的地区,可能带来误用的隐患。最终委员会在第8步采纳了修改后的注释25“用于UHT牛乳补充柠檬酸或钙含量,从而防止由于气候原因导致的沉淀”。

在讨论GSFA的具体条款时,有代表提出琥珀磺酸二辛钠(INS 480)在儿童人群的暴露量可能超过JECFA的ADI。有观察员提出该组织使用预算法计算了该食品添加剂在全部食品中的暴露量,计算结果未超过JECFA的ADI。委员会同意了会间JECFA优先评估工作组提请JECFA审查该食品添加剂的暴露评估计算方法,进而判断该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类别14.1.4中使用的安全性。

在讨论注释“用于涂蜡、包衣或上釉,当上述应可用于表面处理的新鲜水果”时,有代表要求进一步澄清如何解释各法典委员会成员在使用时面临的差异。实体工作组主席解释,如果某国只允许在无可食用果皮上使用涂蜡、包衣或上釉,该注释也适用于同样的范围;如果某国直接采纳了GSFA作为国家标准,该注释可用于表面处理的新鲜水果涂层。

在讨论食品类别14.1.4.1碳酸水基调味饮料、14.1.4.2非碳酸水基调味饮料,包括潘趣酒和果汁饮料、14.1.4.3浓缩(液体或固体)水基调味饮料中丙二醇的规定时,一些代表提出丙二醇是作为香料辅料从香精中带入到上述食品中的,不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因此建议终止该条款。但一些代表则不支持终止该条款,理由是如果终止则违背了第48、49届CCFA讨论关于对次级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方式,并提到目前GSFA中已经有个别注释对从香精中带入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规定。工作组主席认为虽然以往CCFA讨论过次级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建议暂停上述条款的讨论,同时建议委员会考虑在未来工作中讨论如何管理食品添加剂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本委员会采纳了上述建议。

此外,本委员会同意了将降红木素(INS 160b(i))、乳酸链球菌素(INS 234)、罗望子多糖胶(INS 437)、碱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INS 1205)、盐藻来源的β-胡萝卜素(INS 160(a)(iv))的新增条款纳入GSFA第2步。

七、硝酸盐(INS 251, 252)和亚硝酸盐(INS 249, 250)的使用(议题5c)

欧盟作为电子工作组主席向本委员会介绍了该议题的进展:电子工作组收集、整理了法规制定机构的风险管理方法、可行的表达使用量的方式、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使用情况、本底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含量等内容,根据前期电子工作组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的建议:一是在GSFA中如何规定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使用量;二是需要JECFA提供何种科学建议。本委员会经讨论认为,在电子工作组进行征集数据时收到的反馈信息非常有限,因此请法典秘书处和JECFA秘书处再次收集以下内容:1.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实测数据或暴露量数据;2.调查自然界中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和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委员会将会根据反馈情况在下届CCFA继续讨论。委员会还同意在GSFA中同时规定添加量和残留量,并请GSFA电子工作组就全部有关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条款征求意见。

八、关于甜味剂的注释161措辞的讨论(议题5d)

欧盟作为电子工作组联合主席,向本委员会介绍了工作组讨论情况及结论:1.对于具有甜味剂功能但不具有增味剂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条款,使用如下注释:“一些法典成员国允许在该食品类别的所有食品中使用具有甜味剂功能的食品添加剂,但另一些则将使用范围限定在用于大幅降低能量或不含糖的食品中。” 2.对于既具有甜味剂又具有增味剂功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如下注释:“一些法典成员国允许在该食品类别的所有食品中使用具有甜味剂功能的食品添加剂,但另一些则将使用范围限定在用于大幅降低能量或不含糖的食品中。这种限制不包括作为增味剂使用时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了对于不同食品类别使用不同注释,还采纳了增加替代注释161的解释:“替代注释提供了目前法典成员使用甜味剂规定的信息,还提供了CCFA采纳各条款时具体考虑的信息。提议的规定没有对食品标签做出要求,也没有提出GSFA前言3.2章以外的要求,而是提供了CCFA在使用甜味剂方面达成一致的信息。法典成员在执行国家或地区层面标准时可以参考这些信息。”

九、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INS)修改和/或增补的建议(议题6)

比利时作为INS会间工作组主席向本委员会介绍了工作组讨论情况及结论:删除了双淀粉甘油(INS 1411)和红2G(INS 128);增加了碱性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INS 1205)的“载体”功能;同意了INS 160a(iv)对应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由“胡萝卜素,β,藻类”改为“盐藻来源的β-胡萝卜素”。本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修改内容提交第42届CAC委员会在第5/8步采纳。此外,本委员会同意建立由比利时牵头的电子工作组,进行收集修改和/或增补INS编码的建议等工作。

十、建议JECFA优先评估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议题7)

中国作为JECFA优先评估会间工作组主席向本委员会介绍了电子工作组讨论情况及结论:同意了对通知(CL)的修改;因为JECFA已将结冷胶(INS 418)列入下届会议评估计划、L-半胱氨酸盐酸盐(INS 920)尚无JECFA质量规格因此不符合列入GSFA的要求、抗坏血酸钾(INS 303)无成员提供数据供JECFA评估,因此将上述从优先评估名单中删除。本委员会采纳了修订后的通知,同意将修订后的优先评估名单提交第42届CAC委员会采纳并交由FAO和WHO进行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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