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 加强构建最严谨科学实用食安标准体系
(来源:新华网 2016年7月7日)
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联组审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表示,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虽然在整合标准、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最严谨的标准”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未完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标准以及标准的全覆盖问题亟待努力。对食品,包括普通食品、特殊人群的膳食分类标准等问题,也存在着不足,需要加强。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
更加重视标准制定的科学基础工作。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这些基础工作上,特别是在监测点的布局、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建模、应用上下功夫。在现有基础上,使数据更科学、更准确、更有说服力,同时也更有支撑和支持的作用。
关于标准的严谨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管理制度,认真会同食药、农业、标准委等部门建立从标准规划、立项、评审以及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合作机制,密切部门合作。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完善的机制,把开门制定标准和集聚专家智慧相结合,把严格标准制定的程序和“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相结合,努力完善机制,凝聚各方智慧,促进标准研制工作与标准制定衔接,努力按照“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做好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要加强标准的全覆盖。加大全覆盖标准制定的研究和逐步分阶段的落实,本着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即用先行的原则,加强全覆盖标准工作的规划和顶层设计,并全力以赴地做好这项工作。重点制定、修订急需的农兽药残留配套检验方法等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工作研究,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用好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的平台,加强标准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不断地拓宽标准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三个方面措施:一是在标准立项和研制过程中密切与农业、食药、工信等部门行业合作,共同做好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二是在标准审查方面,充分借助各方的技术力量,做好标准审查,邀请监管部门、行业代表、社会各界参加标准审评会议。三是在标准的贯彻实施方面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好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工作。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查询和跟踪评价网络平台,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掌握和执行能力。
关于普通食品和特殊人群膳食相关标准、有关负面清单、食品添加剂和食药同源物质,以及地方标准工作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针对婴幼儿、孕妇、患者等特殊人群营养的需求,制定发布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标准。“十三五”期间,配合健康中国建设,制定并实施《国民营养行动计划》,做好特殊人群、贫困地区营养干预和支持,加快完善营养与特殊膳食等食品标准,针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研究制定供餐食品营养安全操作规范类标准。二是关于负面清单、食品添加剂、食药同源物质等相关事宜。目前制定公布了六批64种食品中易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根据监管需要,将适时补充修订负面清单。已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了330余种食品添加剂,1800余种香料,160余种加工助剂等。制定公布了相应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品名单,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名单目录。三是加强地方标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的规定,对于地方特色食品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前要加大投入,加强省级和地方专业机构设备的配置,同时修订完善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等,促进地方标准做得更好。
金小桃还表示,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5000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另外,由于我国食品和居民的饮食习惯非常的复杂且广泛,食品的分类标准的问题、特殊食品分类的问题任务艰巨。卫生计生委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全覆盖的要求,认真研究,特别是在“十三五”规划中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构建较为完备、最严谨、科学实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努力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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