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讯 2016年7月1日)
2016年6月2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673号公告,订定“巧克力品名及标示规定”,并自2017年1月1日生效。其要点如下:1.法源依据;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3.巧克力品名标示规定;4.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未超过该巧克力产品总重量百分之五的标示规定;5.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超过该巧克力产品总重量百分之五的品名标示规定;6.包装及散装巧克力的标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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