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
保健功能目录(一)》的公告(2016年第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北京市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C座1402室 邮编:100020 Copyright®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
TEL:010-59795833 FAX:010-59071335,59071336
京ICP备05043382号-1 |